发文标题: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个体工商户部分定额核定要素、系数参数值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7-24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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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核定管理工作,客观反映定额核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近几年执行情况和典型调查的结果,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将相关要素、系数参数值进行调整。
  一、调整范围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调整为市区(不含吴中、相城、吴江)范围内的饮食业、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的个体定期定额户。
  月营业额的核定以基本等级地段要素核定额与各调整系数的乘积而确定。(具体标准与等级分类见附件)
  为提高计算相关税款的简便性,根据“要素·系数法&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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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市区个体“要素·系数法”定额标准对照表(2014)新.xls    
附件2:市区个体定额标准分级地段列举(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