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经一[2014]144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7-31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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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郊区县财政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首都空气质量,确保《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中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远郊区、县锅炉改造项目补助标准,现对《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2]61号)、《<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财经一[2005]2333号)、《<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京财经一[2010]1193号)文件补充规定如下:
  一、补助范围
  凡在本市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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