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8-1
实施时间: 2014-9-1
失效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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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一) 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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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docx    
2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查标准目录.docx    
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