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煤矿专用铁路运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发[2009]17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8-21
实施时间: 2009-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2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为化解企业困难,保证煤炭专用铁路正常安全运行,根据近几年煤矿专用铁路运营成本费用增长情况,决定适当调整煤矿专用铁路运价标准:
  一、煤矿专用铁路的运价标准,在“路矿交接线上”交货的,每吨公里由0.32元提高到0.57元。
  二、煤矿专用铁路平均运程仍按我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新的运价标准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