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4]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7-4
实施时间: 2014-8-4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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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北京、重庆、黑龙江、浙江、福建、广西、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青岛市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部分地区[天津滨海新区、沈阳经济区、苏州工业园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南沙新区、横琴新区、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庆两江新区、黑龙江沿边开发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贵阳综合保税区、深圳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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