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2014]7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7-21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8-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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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制订的《关于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14年7月21日
  关于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
  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
  大力加强职工职业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创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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