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会[2014]2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6-30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7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适应会计人员教育方式、技术手段等新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