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委托开展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厅联消费函[2014]506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7-31
实施时间: 2014-7-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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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为落实《关于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定点生产试点的通知》(工信部联消费[2012]512号),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你中心承担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由你中心根据“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协调机制”确定的《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方案》(见附件),制定招标实施细则,在规定的时间发布招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将结果报“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协调机制&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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