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7-30
实施时间: 2014-8-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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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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