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机动车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09]183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9-2
实施时间: 2009-9-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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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通知》(京发改〔2009〕1707号)、《关于〈北京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试行)》(京发改〔2009〕95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本市机动车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式样修改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明码标价牌统一为蓝底白字,标牌正面标示收费时段、收费标准、行业主管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以及价格举报电话;标牌反面标示停车场经营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车位总数及其他应告知事项。标牌两面均应标示明码标价牌编号。
  二、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在2009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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