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12]135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8-22
实施时间: 2012-8-2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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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教委:
  贵委《关于申请继续使用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教函[2012]3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考试收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在组织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两个专业的单独招生考试时,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项目等相关规定仍按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京财综〔2012〕71号)执行,收费标准按本函规定执行。
  三、请各执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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