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资产管理产品TA登记结算业务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4-7-23
实施时间: 2014-7-23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管产品管理人:
  为满足市场需求,自2014年7月1日起,针对份额持有人人数在200人以下的资产管理产品,我公司对登记结算业务服务月费年度下限进行下调,限额由现行最低5万元调整为最低1万元。相应地,从单一管理人登记在我公司TA系统中的第五只产品起,服务月费年度下限由现行最低2.5万元调整为最低5千元。同时,对上述资产管理产品,每个产品代码均按单独产品进行费用核收。
  原收费标准中的其他项目暂不做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请见附件一。
  另外,请各管理人于2014年8月1日前,依据资产管理产品合同中有关份额持有人人数限制的条款,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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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一:资产管理产品登记结算业务收费标准.docx    
附件二:产品信息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