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04]10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8-10
实施时间: 2004-8-1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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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辽政发[2003]40号)精神,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教育资源整合,确保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及时输送合格技术人才,根据原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对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指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等师范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学附设的职业高中班,下同)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统一规范为:机械加工、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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