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大连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05]7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5-6-10
实施时间: 2005-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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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大发改收费字[2005]205号)收悉。按《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你市申请调整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方案业经听证会通过,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78号),经研究,现对你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居民用户第一终端和非居民用户各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月24元:居民用户的其余终端收费标准为每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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