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进—步做好涉农收费公示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发改收费字[2005]40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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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农委:
  现将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收费公示制工作的通知》(辽价发[2005]6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涉农收费公示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村开展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工作,是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增强收费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价格、农业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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