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检举发票违法案件奖励办法[暂行]
发文文号: 京地税检[2002]42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9-28
实施时间: 2002-9-28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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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检举发票违法案件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地税检〔2002〕429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配合我市地税系统发票改革工作,严厉打击新版发票推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伪造?擅自制造?出售和使用假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调动和鼓励公民揭发检举的积极性,市局制定了《检举发票违法案件奖励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检举发票违法案件奖励办法(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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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