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试行《辽宁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发改收费字[2005]64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12-13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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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试行<辽宁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辽价发[2005]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据游览参观点关系社会文化生活的密切程度和景点的知名程度,对我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实行分级管理。市内四区、高新技术园区和市直及所属单位开办的游览参观点,其它区、市、县知名度较高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管理;其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收费,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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