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发改价检字[2006]12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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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检[2005]2379号)转发给你们。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使用价目表、价目册和价格牌标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必须经大连市物价检查所监制,并在价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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