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关于实施放行电子信息安全认证规范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公告2013年第4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13-10-29
实施时间: 2013-10-2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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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1号令)要求,为规范监管场所发送和接收海关电子数据,提高口岸货物放行效率,配合通关无纸化改革的推进,上海海关将在海运、空运业务中启动放行电子信息安全认证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上海口岸从事海运、空运进出境货物装卸、储存、交付、发运等活动并经上海海关注册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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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海关放行电子信息安全认证规范.doc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