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办理联网监管手续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公告2014年第5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14-4-21
实施时间: 2014-4-21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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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实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与海关的联网监管要求,现将区内企业办理海关联网监管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区内企业;
  (二)具备WMS或者ERP管理系统以及必要的计算机程序和系统维护能力;
  (三)能够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与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联网,实现电子数据的交换;
  (四)符合海关监管的其他要求。
  二、办理流程
  区内企业办理海关联网监管手续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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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海关外网应用系统使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