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的通知省
发文文号: 鄂政发[2013]6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2-18
实施时间: 2013-12-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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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2013年12月18日
  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下简称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在鄂转化应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改革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授予高校、院所研发团队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科技成果处置后由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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