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发[2014]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5-29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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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部、供销总社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行为,保障监督检查有效实施,财政部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办法
  财政部
  2014年5月29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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