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会救济对象中“三无”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民救发[2014]4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4-7-16
实施时间: 2014-7-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0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民政局:
  为确保本市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安全度过高温季节,各区(县)要指导街道(乡镇)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三无”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困难对象防暑降温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标准一般为每人120元,不发现金。对度过高温季节有困难的其他老、弱、病、残等社会救济对象,也可以比照此方法给予适当帮助。经费支出按原渠道列支。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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