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14]66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4-28
实施时间: 2014-5-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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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规定,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4年5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发放标准。西宁市、海东市由每人每月5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20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由每人每月5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30元;海西州、果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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