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监发[2014]36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7-23
实施时间: 2014-7-23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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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就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避免由于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增加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二、丰富完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符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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