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06]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5-12-31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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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规范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文件的函》(辽教函[2003]84号)等函件收悉。为规范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整治教育乱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综字[2001]190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招生考试收费项目的复函》(辽财综函[2004]482号)规定,经研究,现对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考试费分成标准及有关问题重新发布如下: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
  1、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本科院校、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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