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汽车销售明码标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发改价检字[2006]130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4-10
实施时间: 2006-4-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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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发改局(物价局):
  为规范汽车销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促进汽车销售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5月1日起,对我市汽车销售价格和收费的明码标价实行统一规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销汽车的单位,均应按照本通知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二、经销汽车的单位实行明码标价,应采用标价签或价目表、价目册、收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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