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06]3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4-6
实施时间: 2006-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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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收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工本费有关问题的函》(辽交运[2004]1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工本费”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工本费的复函》(辽财非[2006]137号)立项。经研究,现将我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难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中的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机动车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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