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收费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等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辽财非函[2006]15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6-5
实施时间: 2006-6-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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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物价局:
  《关于商请重新核定〈收费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辽价函[2006]3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及各级物??证书工本费。其中《收费许可证》正本的收费标准为每份10元,副本每份为90元,此标准为《收费许可证》工本费收费的最终价格。《收费许可证》年检、新增或变更内容不收费。
  二、《收费许可证》工本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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