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07]1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2-12
实施时间: 2007-2-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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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发改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转发给你们,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调整期限和调整幅度的规定,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关于试行《辽宁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辽价发[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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