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辽宁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发改收费字[2008]71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2-10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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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物价局):
  现将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08]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及区、市、县收费水平的衔接,并具体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审核、备案和管理工作;其他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审核、备案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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