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资料报送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14]10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7-8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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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的通知》(税总函[2014]220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资料报送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在从事下列涉税业务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报送由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资料:
  (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告》(青岛国税通告[2014]1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第7项。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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