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13]46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3-8-15
实施时间: 2013-8-15
失效时间: 2015-5-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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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发展改革、商务、科技、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科技局:
  为了加强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的第十七次、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战略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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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建[2015]25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5-5-31
实施时间:2015-5-3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