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09]10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1-3
实施时间: 2009-1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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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气象局,各市物价局(发改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雷减灾工作,国家有关部门于2008年2月出台了新的《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实行。按照国家最新制定的防雷检测技术标准,并结合近年来我省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调研并参考外省做法,对我省现行的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收费的计费办法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收费规定和省财政厅的具体意见,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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