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垃圾和渣土排放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大价发[2013]56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7-25
实施时间: 2013-7-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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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金州新区、旅顺口区发展改革局:
  两局《关于建筑垃圾和渣土排放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大政发[2010]31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两区建筑垃圾和渣土排放收费标准为每吨3元。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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