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交通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价发[2014]3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大连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4-29
实施时间: 2014-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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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物价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局,各先导区价格、财政、交通主管部门:
  近年来,受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油价上涨的影响,出租汽车运营成本不断增加,为合理分担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减轻经营者运营压力,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适当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并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一)基本公里租价
  将现行出租汽车基本公里租价由起步价8.00元闸公里调整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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