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数字证书及其应用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11]7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8
实施时间: 2011-7-17
失效时间: 2013-7-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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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核定数字证书及其各项服务收费的申请》(辽数认[2011]6号)收悉。根据你公司近年来数字证书认证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经研究,对你公司在我省开展数字认证管理工作的部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数字证书及其应用服务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在开展具体服务业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收费标准基础上,与用户协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
  三、向已取得单位身份证书用户收取的年使用费和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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