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协字[1994]12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4-12-2
实施时间: 1995-1-1
失效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其他行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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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结合事务所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94年12月2日
  附件: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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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