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生证明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吉省价综[2009]14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7-27
实施时间: 2009-7-2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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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打印自学考试毕业生证明等经营性收费的请示》(吉考办字[2009]27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精神,你办拟收取的办理考生成绩证明和毕业生证明等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经研究,现对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办理在籍考生成绩证明,每人次30元;办理毕业生证明,每人次50元。
  二、以上项目是面向社会的非强制性服务,适用于在籍考生或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额外需要此种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你办应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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