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企[2014]41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7-3
实施时间: 2014-7-3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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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市担保行业协会,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
  为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扶持政策,促进担保机构规范、健康发展,现将做好2014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经政府授权部门同意,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二)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
  (三)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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