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7-16
实施时间: 2014-7-16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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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14]1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14年4-6月组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过程中,大部分事务所能够认真对待,精心组织,成立以主任会计师任组长的自查小组,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通过对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的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为进一步促进事务所规范管理,完善机制,提高执业质量,现将201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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