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复核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经信函综合[2014]43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7-11
实施时间: 2014-7-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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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设区市经贸委(经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福建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发展[2010]59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复核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类型
  申报范围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及省、市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产业基地和专业园区等,鼓励有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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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