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14]54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5-13
实施时间: 2014-5-1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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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省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我们制定了《安徽省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
  安徽省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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