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7-10
实施时间: 2014-7-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1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今年6月份,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改革要求,“扩大改革范围,争取用3—5年时间,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全面覆盖到所有市县、用票单位及各个财政票据种类”。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安徽省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重要意义
  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是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一柄利器,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分配秩序的“电子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