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领购等涉税事项实行全市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6-17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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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部分代开普通发票事项实行全市通办的基础上,对普通发票领购等涉税事项实行全市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普通发票领购全市通办
  (一)适用范围
  纳税人领购下列普通发票适用全市通办:《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卷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凭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和《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
  (二)办理流程
  纳税人持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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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二条第(二)项第2款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发票验旧方式若干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3-30
实施时间: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