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总工会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税部门代收2014年上半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18
实施时间: 2014-6-1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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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的通知》(济工[2013]8号)规定,2014年上半年各纳税户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自4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由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纳期限
  2014年4月15日前缴纳本年度1—6月份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二、缴费依据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40%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缴纳建会筹备金。其中工资总额以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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