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4]2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6-30
实施时间: 2014-6-30
失效时间: 2016-5-31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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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暂行办法》(沪财教[2012]3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5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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