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海关2014年第5号公告
发文文号: 青岛海关2014年第5号公告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18
实施时间: 2014-6-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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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2号令)规定,现就青岛地区水运出境舱单电子数据及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传输权限
  经海关备案的舱单传输人和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可向海关传输如下数据:
  (一)船舶运输企业:预配舱单总提单电子数据、装载舱单电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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