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优先股试点业务技术准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7-4
实施时间: 2014-7-4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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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信息服务商及其他相关单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拟开展优先股试点业务,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在2014年9月15日前做好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交所将优先股作为新的证券种类,独立于普通股管理,其证券代码区间为【140001,140999】。
  对于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证券信息库SJSXX.DBF、新证券信息库SJSXXN.DBF中相应记录的XXZQ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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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优先股试点业务技术准备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