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2012年政府债券[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0-12
实施时间: 2012-10-12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9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深圳市继续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根据财政部《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财库〔2012〕47号)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于2012年10月12日招标发行了深圳市2012年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为13.5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13.5亿元。
  二、本期债券期限5年,经招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22%。
  三、本期债券通过深圳市2012年政府债券承销团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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